关于加快打造「一人公司」创新创业生态的若干措施
天津市人社局等十六部门 · 津人社办发〔2026〕28号
市人社局等十六部门2026年8月24日印发,自印发之日起施行、有效期三年,共九条:准入通道(个人创业一件事、支持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)、全链条服务平台(OPC市级创业公共服务平台,支持国家超算互联网、360等建设大模型生态服务平台)、载体支持(创业券、天开园/滨海高新区/中新生态城创业专区、38岁以下创客驿站最长3年)、场景开放、订单撮合(引导京东、抖音、腾讯、360、云账户等在津平台企业发布需求订单)、创业培训、信贷支持(个人30万/企业400万创业担保贷款贴息)、运营商招引奖励、赛事选拔(海河英才设专项赛道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