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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圳市打造人工智能先锋城市项目扶持计划「模型券」(2026年)
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· 深工信规〔2026〕1号(2026年修订版操作规程) · 发布 2026-04-29 · 复核 2026-09-16
官方事实
- 支持方式
- 事后奖补:模型购买费用按比例抵扣并兑现
- 适用主体
- 深圳市内实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;须与已入库非关联方模型服务机构签订服务合同,且模型相关服务在规程载明的期间开展
- 支持口径
- 需求方向已入库、非关联方模型服务机构购买模型服务,以模型券抵扣不超过模型购买费用的30%。单家企业每年申领额度原则上不超过100万元,最高不超过200万元。2026年修订将兑现条件中的购买总费用门槛由不低于100万元调整为不低于50万元。
- 申报时间
- 未写起日 至 2026-08-31
- 来源
- 深圳市人民政府公报
规划对照
依据《深圳市打造人工智能先锋城市的若干措施》(深工信规〔2024〕13号)。市OPC行动计划把「最高200万元模型券」指向这一市级政策,而不是社区当场发一张消费券。
对个体意味着什么
对做智能体的一人公司,模型券是「先花钱、再按30%报」的工具,而且有年度上限和费用门槛。当前应把已发生费用的票据留好,等下一年度指南,而不是在过期窗口里提交。OPC行动计划里的最高200万元是本专项的上限,不是入驻社区即可领取的智能券。
适合谁
- 已在深圳经营、向备案大模型服务商支付过API或模型服务费的企业
- 准备下一年度继续产生模型调用成本、需要预留合同和发票的OPC
不适合谁
- 尚未产生不低于规程门槛的模型购买费用、也没有入库服务商合同的个人
- 在2026年8月31日后才开始调用、又没有新指南覆盖的主体——不要按旧窗口申报
通常要先具备
- 深圳市内实际经营的企业
- 服务商须为已入库且非关联方
- 购买总费用达到兑现门槛(2026年修订后不低于50万元)
- 服务发生期须落在当年度指南载明的区间
叠加与互斥
与语料券、区级「按实际使用成本补贴」可能涉及同类支出。同一笔模型调用费能否多头申报,原文要求按各专项执行,建议不要重复使用同一合同套取。
原文摘录
模型券由需求方申领,单家企业每年申领额度原则上不超过100万元,最高不超过200万元;需求方向模型服务机构购买模型服务,以模型券抵扣不超过模型购买费用的30%。申报单位应是深圳市内实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,与已入库非关联方模型服务机构签订服务合同,并且模型相关服务在2024年12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期间开展。
材料
按当年申请指南提交。2026年市工信局曾发布模型券入库、申领、兑现三份指南。下一窗口材料以新指南为准。
继续行动
用这条政策继续做资格预检、材料准备或项目说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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